甘水运党发〔2011〕36号
关于甘肃省水运海事系统窗口单位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贯彻落实意见
各市(州)地方海事局:
按照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党组在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窗口单位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甘交创组办【2011】21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深入推进甘肃省水运海事系统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水路交通中心工作,在全省水运海事系统窗口单位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确立“推动交通运输科学发展、促进水路交通行业和谐稳定、服务广大群众平安出行、加强基层单位服务管理”的目标任务。通过“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进机关、进执法队伍、进服务窗口;比技能、比作风、比服务;创满意窗口、创优质品牌、创服务标兵”的“三亮三进三比三争创”的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基层水路交通行业服务窗口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将全省水运海事系统基层站所建设成为优化发展环境的示范窗口、服务管理相对人的便民窗口、展示精神风貌的形象窗口、引导行业文明的发展窗口,让广大管理相对人切身感受到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带来的变化,真正得到实惠。
二、活动范围及对象
开展本次活动主要在甘肃省水运管理局机关和全省四个地方海事局,以及所属的政务大厅、搜救中心以及基层海事执法站点、签证点等窗口和一线海事站所中开展。
三、活动载体
以开展“三亮三进三比三争创”为载体,在窗口单位掀起创先进、争优秀的热潮。
(一)通过“三亮”,推动服务公开。一是亮标准。利用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网站平台和佩戴工作牌、摆放政务监督牌,开通全省海事政务监督热线等形式,亮明公开服务事项、服务标准、工作流程、办结时限等,让海事管理相对人一看即明,监督有据可依。二是亮身份。采取佩戴党徽和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等,亮出党员身份,强化自我约束。三是亮承诺。通过电子显示屏、网络平台等,公布承诺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二)通过“三进”,树立行业形象。一是进机关,省局机关及个地方海事单位要在改进工作方法、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接受群众监督等方面狠下功夫,充分发挥机关的引领带头作用。二是进执法队伍,要全面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提高行业执法执纪水平,强力推进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三是进一线执法窗口,要大力开展“微笑之星”和“海事执法标兵”的评选活动,加强示范窗口的创建活动,加大督查力度,全面提升一线执法窗口的服务水平、服务质量,树立优质海事形象。
(三)通过“三比”,提高服务能力。通过认真组织开展“比技能、比作风、比服务”活动,不断提高业执法水平,争当海事执法标兵,树立一批经得起实践检验的先进典型。同时,加强政策法规学习、业务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牢固树立文明热情、规范高效的服务意识;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健全服务机制,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方法;定期举办业务竞赛、技术比武和优秀执法窗口等评选活动,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效能。
(四)通过“三争创”,争创满意窗口、争创优质品牌、争创服务标兵。积极推行阳光服务、微笑服务、规范服务、高效服务、廉洁服务,争创群众满意窗口单位;通过争创党员示范岗、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巾帼示范岗等服务品牌,不断丰富品牌内涵,并结合行业特点,创建更多的优质服务品牌;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当标兵、树榜样、作表率,在本职岗位上创一流业绩,彰显先锋模范作用。
四、主要措施
在推进一线执法窗口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中,要突出重点领域,抓住主要环节,落实具体工作措施。
(一)立标定承诺,学习借鉴科学先进的服务方式。每个窗口单位要坚持高点定位,确定本单位具有广泛影响力和代表性的先进典型,作为争创“标杆”,积极学习借鉴其先进的服务方式和管理模式,向先进学习、向标杆看齐。各窗口单位都要对照“标杆”作出公开服务承诺,设立投诉、举报热线电话,并在单位醒目位置予以公开。
(二)集中抓整改,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窗口单位要采取自己找、上级提、向管理相对人征询、网上征求意见等方式,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归类梳理,逐一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挂牌销号整改,集中解决一批意见集中、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评星促争创,探索建立奖优罚劣的竞争机制。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广泛推广星级管理,按照行业特点设置星级标准,组织引导窗口单位争当“服务明星”。引入排队竞争机制,实行动态化管理,对排位靠后的要采取适当的督促措施。
(四)开门搞评议,加大督查考评的力度。全省各海事单位要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服务对象代表、群众代表为监督员,坚持定期评议,面对面提意见,通过满意度测评、问卷调查、随机走访或邀请专业调查机构测评等途径,对争创活动情况进行考核评议。各单位领导要参加一次“窗口服务亲身体验”活动,并采取明查暗访、随机调查、定期督查等方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查摆问题不深入、整改落实不到位、争创成效不明显的,通过召开现场会、下发督办通知、公开通报等方式,促进工作落实,推动争创活动深入开展。
(五)宣传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全省各海事单位都要注重加强宣传引导,精心选树培育和宣传推广一批窗口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效应。同时,要加大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力度,对服务质量差、群众意见大、社会反映强烈的窗口单位,采取媒体公开曝光、网民公开评议等方式,形成人人参与创先争优、人人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水运海事 为民服务 贯彻落实意见
甘肃省水运管理局党委办公室 2011年11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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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咏中厅长调研甘肃水运海事工作